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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我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主要是对方造成的。后来,我申请了工伤鉴定,评定为9级。最近一年,公司解雇了大部分员工,终止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我是公司的财务主管,但我没有被解雇,但我因工负伤。我想请教律师。就我而言,评估结果已经下降了。最近几个月,公司可能会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不是因为工伤,而是因为严重的业务困难。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合同。除工伤待遇外,我能否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3-09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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