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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后,我们有了一个孩子,但这是一种残疾和先天性智力迟钝。现在我和丈夫因为性格差异不得不离婚,但抚养孩子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我丈夫的条件比我好,但他说他是个男人,不适合抚养孩子,所以他为我抚养孩子。我要求他一次性支付50万美元,只是他通常要带孩子去医院。这可以通过医疗账单报销。我丈夫不同意。法律是否规定子女的赡养费应一次性支付?这是一个特例。法庭能接受吗?丈夫可能出国,所以要他一次性付款,否则将来起诉会很麻烦。向律师寻求建议。可能吗?

离婚 2023-01-13 22: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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