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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新生。我只工作了十天,还在试用期,但我已经签订了雇佣协议,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他们说没有薪水。这合法吗?公司应该如何结算我的工资?希望专家能帮忙解释,谢谢!

劳动纠纷 2022-03-12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该试用期是由当事人和单位协商,根据劳动合同的工资年限确定的,如1-3年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超过1个月的试用期。但是单纯就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劳动期间的,该试用期视为劳动期间。
    换言之,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如果您的试用期合同指单纯约定试用期的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不犯法。如果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那就是违法

  • 1.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约定了试用期,经试用期后应享受试用后待遇;
    2.劳务合同为一般民事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但仍然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
  • 劳动者即使是处于试用期间那么用人单位也是要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如果不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话,就是违反法律和相关法规的劳动者,这种情况下可以去相关的部门举报是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你的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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