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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我于2006年加入贵公司,但该公司直到2009年2月才为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现在要求双倍的薪水,我怎么能得到???时间是否仍然过期???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3-13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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