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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0多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被解雇了。我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吗?近似值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2-03-27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关键是看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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