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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8岁。自从2002年我在目前的单位工作以来,由于急性白血病,我已经在家呆了16年。现在合同在18年后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0年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能得到什么补偿?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3-29 0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法:
    1、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等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要看具体解除情形来决定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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