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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拆除了我原来的一栋私房,并与我签订了《房屋拆迁改造合同》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在建房屋及立面。《房屋拆迁改造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未约定违约金额和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请问,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的金额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2-03-29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计算,也可以按照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如果有一般就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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