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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8月,我以16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两个店面,并签订了一份房屋销售合同。合同上签了我将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现在我不想卖了。对方只付了10万元定金,但现在我违反了合同,向对方支付了10万元。如果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4-04 1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合同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违约金的支付做了规定
  • 交付了定金,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房屋买卖中,有一方违约的,违约金根据当事人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守约方可主张因对方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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