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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在婚前买了自己的房子,并付清了全部费用。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开吗

婚姻家庭 2022-04-04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等
  • 你好!婚前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离婚不能分割,但是若婚后有还款,可以要求分割增值部分!
  • 离婚房产的认定为: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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