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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地下室书店,一楼主管漏水给我泡书,大楼没有物业,谁负责我的损失

损害赔偿 2022-04-09 0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漏水属于一方责任的,由责任人承担,如果漏水是属于房屋修缮原因的,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确定。房屋修缮的责任规定由房东负责的,扣除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外,其他损失由房东负责赔偿。
    如房屋修缮的责任规定由承租人负责的,房东不需要赔偿
  • 在建筑物保修期间的,可以要求开发商修理。过了保修期的,找物业,申请维修基金进行修理。如果是因为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楼上下水管在楼下那段漏了一般由责任方负责。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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