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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妇女是否可以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向南方要求离婚赔偿,离婚当天是否需要提供材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 2022-04-11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也是要提供复印件两份。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 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提出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
  •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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