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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六个月的工资。我在外面工作了两个月。现在让我回去工作。我在外面的工作还没有结束。如果我现在不回公司,我会自动离职吗?我能要求经济补偿吗?如何计算补偿?我工作了29年?

劳动纠纷 2022-04-16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5年没有签合同,公司辞退是有补偿金的。公司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可得到自工作一个月起,至工作满一年时止,这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还可得到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辞退无法律依据,则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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