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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第二次结婚了。他婚前有一个女儿,由那个女人抚养长大。婚后,我们有一个孩子,属于两个孩子。现在我们要离婚了。离婚后,以前的孩子和我还有什么关系吗?从法律上讲,我有几个孩子?

离婚 2022-04-17 01: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 两个孩子的归属要由双方先协商决定,不满两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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