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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第二个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没有付押金和租金。我已经签了20多天了。我不想租,也没有给房东钥匙。我只在上面做了一个广告牌。我怎样才能终止合同?我需要支付违约金。我付多少钱?

合同纠纷 2022-04-22 0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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