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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天辞职。合同规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需要赔偿2000元。如果你辞职,你需要得到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4-22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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