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各位专家好!!在一起案件中,受害者遭受故意伤害,腹部被刺伤,导致腹部创伤和胃穿透伤。在治疗过程中,医院切除了患者健康的大肠,由于对缝合过程的检查不当,导致肠道破裂,缝合过程与腹部外科伤口一起缝合,通过胃的缝合过程相同。原因1肠胃不通,饮食和消化功能障碍,日常生活不方便。2.腹部功能缺失,严重影响工作。这家医院造成了受害者身体的部分功能障碍,但已被关闭。在上述案件中,执法部门的警官建议受害者与犯罪者私下谈判。这种做法有没有疏忽?什么样的行为?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疏忽?是否可以调查相关责任和赔偿?如果我们采取法律手段,我们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2-04-30 22: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