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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恶毒地激怒了丈夫,使后者难以忍受。她打败了前者。殴打后,妻子向丈夫要求赔偿。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几年,而且时常发生。每次平静下来后,丈夫都没有主动实施暴力。这种情况构成犯罪吗?还是暴力的诱因,女性在法律上承担了多少责任?

损害赔偿 2022-05-01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各自的过错和实际损失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丈夫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2、在刑事上:丈夫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3、在民事上:受暴方是无过错方,丈夫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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