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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伤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谁来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 2022-05-04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
  • 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通常认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条例,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职工不承担任何医疗费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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