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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辆车是借给我朋友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但没有人受伤。交警裁定另一方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我的汽车保养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我坐汽车吃饭。另一方是否赔偿了我工作的延误,或者另一方是否赔偿了保险公司?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 2022-05-09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只要不构成逃逸保险公司都应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公车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要不在保险公司免责的范围内,应当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的,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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