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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知道我第一次去苏州吴江的一家电子企业工作是什么时候。直到拿到两个月的工资我才知道。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根本没有付给我们工资。公司基本工资为1300元,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小时加班1.5次。公司周末加班费仅为10元,周末加班费为2倍,周末加班费为11元,这与劳动法的规定相去甚远。我们如何保护我们的权利和劳动收入。

劳动纠纷 2022-05-12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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