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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在试用期中说底薪2020元,到发工资时,要减去300绩效奖,实际只有1720元,另外我们每个月都有固定工时,如果请假了,工时不够,公司拿我们加班工时来抵,可是我们加班工时是平时的1.5或2倍,这样工资结算对吗?

其他 2022-12-14 08: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周末和平常是可以调休的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工资的1.5倍;在休息日加班又未补休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工资的2倍;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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