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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7年2月再婚的。这套房子是2005年男方结婚前买的,但是我向他借了钱,还没有还清。现在我们离婚了,我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

离婚 2022-05-16 04: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等等
  •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离婚时任意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是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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