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工作。那家公司当时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着商场里的购物指南。我是一名店长,工资水平也是根据店长的工资来支付的。最初我一加入公司就必须交劳动保险。该公司无故拖延了四个月,并于2016年2月1日正式支付了保险费。现在我已经工作了11个月了。公司觉得业绩不佳,想无故解除合同。我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吗?你能向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5-24 13: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