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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找到一份工作。经过三天的试用,我决定让我去上班。我做了20天。因为我不能住在汕头,我决定离开,但店长说我要到下个月才离开,否则我就得不到报酬。他说这是公司的辞职程序,我必须在30天前申请辞职。但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我能抱怨他们的公司想要回20天的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05-26 07: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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