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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媳和我去年被介绍后就在一起了。现在我们还没有结婚。现在她告诉我她不能来,我们不合适。我想问我能不能拿回我的彩礼

离婚 2022-05-28 2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如果已经办理了,这种情况你可以坚决不同意离婚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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