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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5年1月24日加入工厂。直到2016年6月1日,我才同意无故减薪。然而,我去工作是为了生活。6月14日在工厂工作后,公司无故给了我解雇通知。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我在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白水XX工作

劳动纠纷 2022-05-31 1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故解雇我的补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在实践中不要随意签订自愿离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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