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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人做事,工人受伤,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 2022-08-04 18: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受伤,首先进行工伤申报、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炉之后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赔偿。赔偿金按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 1、如果是私人老板,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形成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工人工地做事摔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遭受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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