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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今年2月,我在这家商店工作时受伤。当时,我觉得很痛苦,也不太在乎。我想如果我扭动它,贴上石膏就可以了。直到4月中旬,我才去医院,我的手臂一直疼痛。拍了一张照片后,医生说我的胳膊骨折了。然后我向公司报告,工伤报告的期限已经过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报告工伤吗

工伤赔偿 2022-06-11 17: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提出骨折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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