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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我与房客签订了租赁合同,拿走了租金钥匙等,并说我回去后会付租金,但我一再拖延。现在已经一个月了,我还没有付房租,但我还是在拖延。我要求他租房,但我一直拖欠租金。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6-14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很多承租人在租房合同到期后,既不通知出租人续约,也不配合腾空房屋,造成出租人房屋被非法占用的损失。承租人应当按约定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承租人腾空房屋,支付占用费
  •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出租让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也就意味着,其实购买房屋的人也是需要按照之前你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履行的,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你提前搬走的话,你是有权拒绝的
  • 首先,与租客进行协商,告知其不支付房租的后果,比如承担诉讼费、延期支付的利息,或者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如果租客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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