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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只有一所房子。离婚结束后,法院裁定我们中有一半人结婚了。这孩子是给我的。他说那孩子还不到18岁。现在这个孩子18岁了,想上大学。那人没有给孩子钱。现在他不得不卖掉房子。但我一个月有2000多元钱,必须养活孩子们上学。卖了房子后,我和我的孩子没有地方住了。现在他想起诉。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06-18 05: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索要要看当时的离婚方式: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拿着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当时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金额,判决对方按时给付抚养费。
    2、如果是判决离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无经济收入或者无理由拒绝给付抚养费的,可以用其个人财物折抵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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