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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连带债务,是指离婚后是否可以由一方承担连带债务

离婚 2022-06-22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是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的,离婚之后照样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是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如何清偿
  • 夫妻中一方债务由谁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
    对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个人承担,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涉及债务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千万不要以为夫妻双方一方使用的就不是自己的债务,如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很可能会败诉,最终由一方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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