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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公司的老员工。我的老板利用我的身份信息和他的朋友成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我的老板占55%(我的老板将30%的股份一半转让给了他的兄弟,这意味着我代表老板的25%,他的兄弟代表30%,他兄弟要求我签署代表30%股份的授权书!)剩下的45%分成几个股东。他们的大部分股本都已记入公共账户,而我老板的股本只有一小部分通过其他人的账户记入公共账户。公司法人为25%的股东。如果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我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当时应该没有签署股权确认书)谢谢能给我答案的律师,谢谢!

公司企业 2022-12-12 15: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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