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于2018年7月6日开始工作。到10月23日,老板还没有支付我这个月的工资。几天前我告诉她我会辞职。她不同意。她说你将无薪离开。我给了你时间雇人。当我发现我要离开时,她说没有薪水。每月20日发工资。7月6日至7月20日的工资28日发放,7月21日至8月20日的工资29日发放,8月21日至9月20日,我没有拖欠工资。我在10月2日提前付了一点钱。我直到10月8日才付款。在此期间,我没有签署合同,也没有签署入职表格。我没有签署任何文字。10月22日晚上,我的老板要求我签署一份雇佣合同。我看着它,觉得它不合理,所以我没有签字。它说我必须工作一到两年。如果我没有,我将不得不退还她三个月的工资。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这是一个私人老板。我能拿到月薪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7-02 2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