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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中介公司有一套房子要卖。有人想以女儿的名义买下它。另一个女儿在法国。他们付了10万元定金。签完合同后,他们把照片寄给了他的女儿。她女儿不喜欢。现在他们想违约。我应该退还押金吗?合同是否规定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没收所有押金

合同纠纷 2022-07-10 1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违约时不可以要求既支付违约金又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的,可以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可预见利益来计算
  • 除非中介合同有特别约定,卖方中途毁约的,中介有权不退还佣金。通过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促成的房屋买卖交易,是三方关系。卖方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不代表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违约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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