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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申请离婚时,法院要求我撤回。半年后,我提出离婚。我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22-07-14 03: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法官认为你们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不想离婚的话,积极行动挽救婚姻!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2、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一并提出。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受理,离婚诉讼程序就开始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1、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2、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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