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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2点多,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我在一个雨天摔倒在一辆电瓶车上,导致小指关节骨折和手掌裂开。面部擦伤是否可以确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 2022-07-14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其本人对于该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第六款的规定,电瓶车是否为机动车是本案的关键
  • 是否能被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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