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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了车祸。我是这辆车的主人。另一个人正在走路。另一人的左脚软组织受伤。我住院一周。我预付了7500元的医药费。另一个人后来也要求进行检查。如果另一个人故意拖延,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07-14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者治愈后不出院可以不支付他医疗费,让他起诉。伤者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等损失,系伤者自己故意造成的,与伤者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与患者无关,应由伤者自己承担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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