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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中提到的经济补偿中的公司工作年限,这里提到的公司工作年限是累积的还是连续的?因为我中途辞职了,所以它属于第二个条目。第二次入职一年后,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薪酬是根据第一个和第二个工作时间的累计年数计算的,还是从最后一个条目的工作时间算起的

劳动纠纷 2022-07-16 0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计算年限: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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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提到经济补偿中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问题,还是连续的,还是从后一次入职的工作时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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