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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馆吃饭时与某人发生了冲突。我的鼻梁断了,头部被酒瓶弄伤,伤口不大,身体多处擦伤,法医鉴定我受了轻伤。住院费表面上是5000多元,但实际花费近1万元。殴打者从未出现,警察局也抓不到任何人。在过去的8个月里我应该做什么?如果你起诉,你能赔偿多少?

损害赔偿 2022-07-28 14: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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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梁被打骨折,头部被酒瓶打伤伤口不大,己过去8个月了我该怎么办?起诉的话能赔偿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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