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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的首付款是从我父母那里借的,是从我的公积金里借的。但我没有用公积金还款。我父母每个月都用现金偿还。请问,离婚时,这房子是共有财产吗?如果是这样,双方应该如何分配。

婚姻家庭 2022-08-07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且双方在婚内并未进行书面的其他约定,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夫妻约定了公积金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首付款使用借款支付的话,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债务自然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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