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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并在婚后一年交付的房屋是否为婚前财产?

婚姻家庭 2022-08-13 0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理的角度来讲,将婚前房产卖掉,在婚后买房,也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讲,如果婚后发生争议,证据就成为关键性问题。如果,对方承认,房产费用的来源,就比较好办。
    如果对方不承认,您就需要举出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后所购房产的来源: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 婚前购买的房屋没有约定的,属于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 婚前房产的认定标准为:
    1、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买房,另一方未出资的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都有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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