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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权变动区分的原则是什么?如何回答简答题和论述题?

房产纠纷 2022-08-26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
    2、债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债务人)主张。物权的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一切他人。
    3、债权的客体(标的)为给付,即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等

  • 1、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动产物权变更实行交付主义原则。
    2、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不但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物权才转移;动产如桌子,只要当事人付了签,卖货人把桌子给了买的人,物权就变动了。
    3、不动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登记手续;动产只需把动产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 转让、赠与、继承等发生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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