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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过离婚后的孩子抚养问题。根据法律程序,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我的孩子是个女孩。在13年的离婚协议中,女人不想要孩子,所有费用都由我的男人承担。当时,我同意她不想要孩子,但那个女人要求保姆在离婚前偷偷把孩子带走。离婚后,那个女人带着孩子回到父母家,整夜开车去父母家,但那个女人没有给,我也很生气。从那以后,这位女士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孩子,我也没有要求过。现在整整四年过去了,我女儿四岁了。今天,这个女人提出了赡养费。我现在的工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1798元,另一部分是绩效工资2500元,共计4300元。现在他要我给她每年15000元的赡养费,这是基于基本工资吗?国内的绩效工资呢?感谢

离婚 2022-08-28 1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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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给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后,若男方独自抚养子女的,可以向女方索要一定的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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