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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9月26日在中国平安购买了平安人寿保险,并于9月28日收到了保险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20天的迟疑期。如果合同在此期间终止,所有已支付的保险费均可无息退还。今天是第19天。我会退还保险费的。被告知不能归还。原因是保险推销员自己购买的保单的犹豫期只有14天。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险纠纷 2022-09-03 06: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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