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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发店工作了2个月18天之后,我付了18天的薪水,600多美元。我在7月和8月没有付工资。我不想在这个月底做这件事。老板以我经常迟到和缺勤为由,把工资定为负值。我怎么觉得我还需要老板的钱为他工作两个月?这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吗?我去了劳动局。他们基本上说我们可以协调自己。协调部。劳工局基本上持漠视态度。它说这是一个小企业项目!我怎么起诉?

劳动纠纷 2022-09-06 12: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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