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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提前一个月离开我工作的地方。如果我说我一天就要退工资一个月,我上个月17号就走了。今天一个月后,我去要工资,但是老板说我没钱。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9-07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扣除用人单位损失的经济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 提前一个月辞职工资据实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在双方约定的交接之日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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