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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昆山的一家运输公司工作了十年。公司没有为我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社会保险。现在我辞职了。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如何补偿?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9-10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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