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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男女两方已经登记离婚一年多了,有两个孩子,当初女方想要一个孩子抚养权男方不给,最后离婚孩子都归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现在离婚一年多了男方却要起诉女方,想把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给女方。女方工作工资1000多负担不起孩子,女方如何能拒绝?

离婚 2022-09-28 08: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如果孩子归男方,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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