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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7岁在工厂上班未签合同,做了两个多月不想做了,但是老板在发工资的时候告诉我扣了600多块钱,但是我算了一下是1000多,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9-28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和老板协商解决;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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