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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本经营的面馆,一位顾客吃完面,因为下楼时低头玩手机把脚崴了,现在纠缠店家要求赔偿护理费、医药费、误工费等1000多元,十年老店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顾客要求合理吗,应该怎样应对?

消费者维权 2022-09-29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酒店不能举证自己没有过错 需要按如下法条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如因超市失责或电梯维修不当,导致消费者受伤,则消费者可以向超市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治疗费、护理费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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